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石河子律师 石河子律师服务网 石河子离婚律师 石河子劳动争议律师 石河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律师 石河子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石河子法律咨询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学校 安全 卫生部门 工作 行的 职责 校园事故 学生维权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没有法律责任的情形 下一篇: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