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石河子律师 第三 污染环境 造成 人的 过错 损害 环境污染 侵权赔偿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有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