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对哪些人员享有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时间:2017-07-19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次 好评: Tag标签:律师 利益 投保人 享有 保险 哪些 石河子合同纠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复制网址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号常备无患哦! 上一篇: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利益和被保险人的定义 下一篇:应当降低保险费并退还相应保险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