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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篇二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4、什么情况下可以订立以完也一定要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①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②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③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
    ④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⑩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6、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时怎么解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7、试用期应当怎么约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试用期应按下列方式约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④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8、哪些情况下不得约定试用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下列情形下不得约定试用期;
    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②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9、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有:
    ①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②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③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2、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怎么约定和支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的约定及支付不得违反如下条件:
    ①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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