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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问答劳动法篇二


 

    1、什么是未成年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哪些工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的工作有:
    ①矿山井下作业;
    ②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③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劳动法对女职工经期的保护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劳动法对女职工经期的保护有:
    ①高处、低温作业;
    ②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劳动法对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劳动法对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有:
    ①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②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③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劳动法对女职工产期的保护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6、劳动法对女职工哺乳期的保护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劳动法对女职式哺乳期的保护有:
    ①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②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③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工作有;
    ①矿山、井下、有毒有害作业;
    ②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③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8、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①退休;
    ②患病、负伤;
    ③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④失业;
    ⑤生育。
    9、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
    ①调解;
    ②仲裁;
    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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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律师陈燕  18999733322